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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灣“中心社”報导,高姓妇人骑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永福桥下涵洞,因後照镜遭垂落的電線环绕纠缠,摔下車遭追撞身亡。卖力路灯保护的徐姓承包商等3人被告状涉嫌差错致极刑,台灣地域“最高法院”20日裁决无罪定案。
裁决书指出,高姓妇人2015年10月21日晚間骑摩托車行經永福桥下涵洞,摩托車因腰痠背痛,右後照镜遭从桥上垂落的電線环绕纠缠而刹時倒地,随後,高姓妇人遭後方小客車追撞,被送醫不治。
新北处所查察署认為,卖力承揽永和區路灯换装及维修工程的徐姓山楂乾哪裡買,承包商等3人未依规放哨不明路線,致使桥上路灯基座下方遭人私接電線,垂悬的電線致使高姓妇人骑車倒地,是以告状徐某等人涉嫌差错致极刑。滑鼠墊,
新北处所法院一审认為,私接電線并不是承包商與新SIRO強健洗髮露,北市养护工程处商定的养护范畴,難以认定徐某等人有违背义務等环境。
一审還认為,電線本来紧贴在桥梁下方,因不明缘由下垂,再遭途經車辆扯落,进而环绕纠缠高姓妇人的摩托車後照镜,致使高姓妇人倒地遭追撞致死,属于常人難以预感的环境,徐某等人未剪除私接電線與高姓妇人灭亡之間并没有至關的因果瓜葛,故判徐某等3人无罪。
案經上诉,台灣高档法院保持一审看法,仍判徐某等3人无罪。
台灣地域“最高法院”2018年11月20日驳回查察官的上诉,徐某等3人无罪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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